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4. 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 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切除, 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时, 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必要时向医务处或主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6. 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条形码应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7. 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 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 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 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8. 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 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三)术后管理: 1. 手术结束后, 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 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 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 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 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 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或外科监护室)。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 24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 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 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 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 24 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 3 天之内必须至少有 1 次查房记录。(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 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 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 2. 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