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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水系航行规则》的批复资料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队在停泊、装卸及航行中, 机动船除显示为一般船舶规定的信号外,夜间还应当在桅杆顶端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悬挂“B”字信号旗一面。非机动船停泊及装卸时, 夜间在桅杆顶端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盏, 日间悬挂“B”字信号旗一面。航行时,将其白光桅灯( 或白光环照灯) 改为红光桅灯( 或红光环照灯)。第五十二条渔网渔网捕鱼时,应当显示下列号灯、号型: (一) 漂浮渔具在航道左侧时,夜间两端各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日间改为白色三角旗;在航道右侧时,夜间两端各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改为红色旗。(二) 张网靠左岸时, 在靠航道一侧的门杆子上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 日间悬挂白色旗一面;靠右岸时,在靠航道一侧的门杆子上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悬挂红色旗一面。第五十三条失去控制的船舶失去控制的机动船锚泊前,夜间除显示舷灯和尾灯外,还应当显示红光环照灯两盏。失去控制的非机动船锚泊前夜间只显示红光环照灯两盏。失去控制的船舶白天悬挂十字号型两个。第五十四条挖沙船挖沙船作业时须在桅杆或易见处白天悬挂黄色旗一面, 夜间在易见处显示黄光环照灯两盏。第五十五条船舶眠桅船舶通过桥梁、架空设施需要眠桅不能显示桅灯时, 应当在两舷灯连线中点上方不受遮挡处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代替桅灯。通过后立即恢复原状。第五十六条监督艇和航标艇监督艇在航执行任务时, 夜间应当显示舷灯、尾灯和红闪光旋转灯一盏。航标艇在航时, 夜间除显示舷灯、尾灯外, 还应当在桅杆处显示绿光环照灯一盏; 停泊时显示绿光环照灯一盏。第五十七条要求减速要求减速的船舶、排筏或设施, 应当在易见处夜间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盏, 白天悬挂“ RY ”信号旗一组。人力船、帆船要求机动船减速, 夜间用白光灯或者白光手电筒, 白天用白色旗, 在空中上、下挥动。第五章声响信号和无线电话第五十八条声响信号设备机动船应当配备号笛一个、号钟一只。人力船、非机动船、帆船和排筏应当配备号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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