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口配套“指示牌”标牌要求设置。由坡道起坡处至人员掩蔽工程区域, 宜按间隔不大于 40 米设置“指示牌”标牌,采用悬挂形式安装,高度统一,不得影响车辆及人员通行。第五条工程标识设计控制一、民防(人防)工程总平面图上应标注各类工程的战时主要出入口位置和次要出入口位置。二、设计总说明中应增加关于标识标牌的图例及数量汇总。可参照下表统计: 标牌种类附着式安装数量柱式安装数量悬挂式安装数量总计防空地下室位置示意图// 民防(人防) 工程告知// 标识牌( 大号)/ 标识牌( 小号)// 指示牌/ 7 图例: 1、“防空地下室位置示意图”标牌: 位置示意图柱式安装的: 位置示意图(柱) 2、“民防(人防)工程告知”标牌: 告知 3、“标识牌”标牌: 标识(大) 标识(小) 柱式安装的: 标识(柱) 4、“指示牌”标牌: 指示柱式安装的: 指示(柱) 悬挂安装的: 指示(挂) 三、民防( 人防) 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标识标牌设置内容,包括标牌种类、位置、安装方式、标高等。四、民防(人防)工程范围线图中应包含标识标牌设置的相关信息,包括标牌种类、位置、安装方式等。例:指示牌柱式安装在小区道路一侧,高度 200 ㎝图例: 指示(柱) 200 ㎝第六条工程标识设计审查 1、各级民防主管部门在开展民防( 人防) 工程建筑方案审 8 查工作时, 应依据本指导意见将民防( 人防) 工程标识标牌设置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审查。 2 、各级民防主管部门和民防( 人防) 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开展民防( 人防)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 应依据本指导意见将民防( 人防) 工程标识标牌设置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审查。第七条工程标识验收各级民防主管部门应将标识标牌设置纳入民防( 人防)工程防护专项验收内容,标识标牌设置不符合本指导意见的, 不得出具《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证明书》文件。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