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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指导意见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上,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要适当增加演练次数”的规定, 定期开展多种形式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特别是在“开学第一天”、“放假第一天”、“5· 12 防灾减灾日”、“ 11·9 消防宣传日”等特殊日子,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处置预案的演练,提高学生应急、避险、自救自护的能力,切实把安全制度约束转化为师生自觉的行为习惯。要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应急演练知识培训, 明确工作职责, 熟悉演练流程, 使教师具备组织管理班级疏散能力。(五)全面开展市“平安示范校园”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评估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平安校园”创建机制, 开展市“平安示范校园”创建活动, 以创建促提升。(六)继续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创新。加强对护苗队、爱心避护点的宣传工作,通过课题研究、经验交流、主题论坛等形式, 推进“护苗队”和“爱心避护点”等志愿服务模式。试点安全预警智慧化工作, 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的校门口、楼道口等学生密集区域安装传感器, 初步实现楼道、校门口等重点安全管理区域的智能化。同时, 根据《教育事业第十二个.页眉. 页脚. 五年发展规划》,“到 2015 年,要完成校园网、广播网、闭路电视系统、安保系统和校园一卡通系统的数字化改造,实现“五网合一”的要求,各校、幼儿园要整合校讯通、校园监控、校园网的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化校园管理系统,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七)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报送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按时向区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相关材料, 保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要严格执行事故即时即报制度, 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规范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确保记录详实细致、资料齐全完整,建档规范高质,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2013 年,继续将事故、隐患等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对各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指导意见责任编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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