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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坡整治施工方案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供货合同签订后报监理单位备案。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家按照《水闸施工规范》(SL27-1991 )、《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等水利行业标准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生产、检验。委托徐州市正源水利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对砼生产厂家的配合比设计进行复核,并将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家的配合比和经检测单位复核的配合比一起报监理单位审定。对混凝土生产厂家的供货合同执行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指导,关键环节派专人驻厂检查。按不低于生产厂家自检频次的 30% 对混凝土生产厂家所用原材料、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进行抽检。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混凝土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在施工现场对混凝土进行验收,并在发货单上签名。验收时,除按发货单确认预拌混凝土的品种、类别、数量外,还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交货检验。取样和检验按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规范、标准执行。混凝土强度的确定必须以生产厂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见证取样送检的试块强度为依据。其他质量指标的判定由供需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在合同中约定。 6.9.1 、对混凝土原材料质量要求 1、水泥水泥必须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的规定,优先选择 42. 5 级普通水泥。水泥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保水性、与外加剂适应性。28d 抗压强度大于相应强度等级标准值 4.5MPa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宜小于 28% 。混凝土生产厂家必须按不超过 500t 为一个检验批进行复验,检验项目包括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安定性、凝结时间等。 2、细骨料细骨料选择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天然砂或人工砂,品质符合《水闸施工规范》(SL27-1991 )、《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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