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关乎民生,后续管护关乎民计,管护与建设同样重要。一是健全管护机制。应突出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建议将水利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出台具体考核办法。如湖南省 XX 县,将小型水库管护列入乡镇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 5 分,且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为充分调动乡镇水利管护积极性,借鉴 XX 县做法,将水利工作考核结果与各地奖补资金挂钩,通过“以奖代补”措施,形成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二是完善管护方式。政府购买服务是当前水库管理的一个有效途径。 XX 县将小( ⅱ)型以上水库管护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其中小( ⅰ)型每库 3000 元/ 年,小( ⅱ)型每库 2000 元/ 年,不足的部分由乡镇补齐,聘请责任心强且为受益方的老同志担任管护人员。 XX 县水库管护资金不仅支持乡镇、村,而且也关注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直补到投资较大的农场主或专业合作社,且每年安排的资金额占总量的 15-20% 。对县内水利设施管理,应明晰产权归属、理清管用关系、加强分类指导,核发“两证一书”。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包受益范围的,可通过签订管护协议委托其管理;属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受益,指导受益范围农户建立用水协会、水利合作社、村民理事会等加强管理。对于新建工程,项目立项前应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六)招培并举,为水利建管提供人才支撑水利工作专业性强,需配备较强素质的专业人才。应强化在岗人员的岗位教育与培训,增强业务素质;及时补充水利队伍新鲜血液, 配足配强乡镇水利队伍,使现有水利编制补充到位,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大机构改革力度,按照专业、精干、效能的原则以及管辖范围面积、水利设施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真正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通过多项举措,着力在全县范围内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水利干部职工队伍,为促进全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事业长足发展提供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