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深刻认识少数民族工作的重要性,把少数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民族工作要统筹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正确认识民族文化的差异性和包容性,深化各民族的交流交往交融,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知情明政,增进其对市委、市政府施政纲领、重大决策的认同和拥护,增强各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共同建设“四个常德”。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县、乡、村,要进一步摆正工作位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好民族政策,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加强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好地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2.立足市情,健全地方民族政策体系对于上级政策没有明确或没有涉及而我市又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市政府组织政策研究室以及民宗、财政、经信、畜牧等相关部门,对关系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和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研究,条件成熟的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或办法。如,民族地区的农业税减半征收政策消失后,是否应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和办法?少数民族地区民营企业贷款贴息、税收减免政策如何兑现?对牛羊养殖大户的扶持和清真“三食”(肉食、副食、饮食)补贴政策等等,有关区、县政府要积极响应,拿出相应的配套资金,让少数民族地区和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真切关怀。3.加大投入,支持民族地区和谐发展按照《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散居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设区的市,辖有民族乡和散居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市、区)在编制预算时,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扶持散居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事业,建议市、县财政设立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对位置偏远、基础条件差的少数民族乡、村给予扶持,通过设立相关基金,将对少数民族地区临时性的追加支持常态化、规范化。各级各部门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时,尤其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少数民族地区要优先考虑、重点倾斜,实施项目单列,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