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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8KB

文档介绍
内容, 严格定期考核并根据工程进展, 制订每月项目负责人轮流带班计划, 并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4) 每位项目负责人每月在项目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22天。当项目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带班生产。(5 )项目负责人( 除项目经理外负有现场带班作业职责的其他负责人)因其他工作原因不能在责任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时,应向项目经理请假, 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期间的现场带班生产工作。(6)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组织施工生产或抢险救援任务。①项目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时; ②工程项目出现事故险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 ③工程项目处于滑坡、泥石流、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威胁中或工程项目受灾后恢复生产时; ④上级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时。(7)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分管工作、部门情况, 指定相应部门和人员记录其现场带班生产情况, 安监部门定期收集归档并对上级负责人带班检查的情况予以详细记录,一并签字存档备查。当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到项目检查工作时, 项目安监部应及时记录并反馈至所属分公司、公司安监部存档。(8 )项目部应在高风险作业工点现场设立领导带班作业告知牌。 3 )考核(1) 公司将通过安全质量大检查、现场综合考评及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对各级负责人带班检查及带班生产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项目部每月 1 次对本单位带班生产情况进行检查。(2) 对未严格执行负责人带班制度的单位, 公司将在其年终风险管控考评中扣除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得分; 因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 将按照局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领导现场带班记录表项目名称: 带班领导日期带班生产内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时间带班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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