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和技能竞赛, 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所获得的成果, 参加培训或个人自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加网络和多媒体学习,参加职称考试、技能考评、资格评审等都可以折算成相应的学分。第八条新员工在上岗位前如无故不参加培训, 公司将不予以聘用; 在职员工当年学分达不到相应年度基本学分要求的, 不能参加公司年度评优评先及工资晋升; 连续二年达不到规定基本学分的,公司不予以续签劳动合同。第九条超额完成年度选修学分的, 对超额的学分可累计至次一年度。第十条本制度由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培训部负责解释、修订。第十一条本办法自 2016 年1 月起实施。-5- 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派遣员工基本学分标准一、学分要求本公司所有派遣员工在一个年度内需取得 16 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为 10 分,选修学分为 6 分,必修学分与选修学分不能相互替代。选修学分当年累计超出部分, 超额的学分可累计至次一年度。二、学分构成 1. 安全类培训学分不得少于 4 学分(必修学分)。 2. 由公司组织的素质技能类提升学分不得少于 6 学分(必修学分)。 3. 各类外部相关培训学分不少于 6 分(选修学分)。三、学分认定标准记分项目学习内容或形式学分折算认定条件备注内部培训安全类培训 2学分/天公司培训部门认定连续学习超过十天的按十天计算学分素质技能提升培训 4学分/天公司培训部门认定连续学习超过十天的按十天计算学分手机 APP 学习 4学分/年公司后台认定外部培训学历晋升 6分/项毕业证书原件取得有关部门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 6分/项资格证书原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证书 6分/项资格证书原件或有关文件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的各类成果、参加各类知识和技能竞赛 4分/项各类杂志、证书等各类外派培训 4分/天培训机构证明连续学习超过十天的按十天计算学分各类学习笔记 2分/项自学笔记摘录、用工单位学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