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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文化体育局关于对文化市场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建议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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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电信部门加强行业自律与管理, 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是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情况下,仍为经营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便利条件。查处取缔文化市场无证经营工作中, 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和工作要求,围绕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配合, 结合日常巡查, 集中一定的时间反复开展综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 进一步提高打击非法和违规经营的力度, 保持对无证文化市场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 同时建立健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和市场巡查机制。(三)实施预先警示,堵疏结合发现无照经营实行预先警示通知, 督促经营人员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非法经营行为。对于条件符合的给予积极引导, 提供前置审批办理营业执照, 同时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对达不到许可条件或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取缔工作。(四)着力搞好引导,强化宣传法律意识淡薄是无照经营产生的根本原因, 无照经营久治不愈和社会公众法制观念不强有重要关系。要认真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 鼓励合法经营, 对屡教不改、屡罚不改的无证经营户不但要加大处罚力度,并且在一定媒体上予以曝光。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 使经营者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使社会公众能自觉抵制无照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 在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同时,广泛深入地做好法制宣传, 提高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和自身素质, 从根本上消除无照经营产生的思想根源,同时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规范文化经营市场的准入行为, 对参与综合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通报批评。二 00 八年十月十日(联系人:朱建军联系电话 4011001 ) 主题词: 文化市场无证经营清理整顿建议抄送: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县综治委、县整规办、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珙县文化体育局办公室 200 8年10月10日印( 共印 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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