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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交警支队车辆科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请示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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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各(县)市区大队负责校车专用通行证发放和总体工作情况汇总、统计报表工作。交通大队、各(县)市区大队负责对城区校车行驶路线、站点审查工作。交通大队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教育材料的提供和宣传指导工作。各县区勤务大队负责对校车的整治工作。三、加强源头摸排,夯实管理基础一今后所有申请办理备案的校车必须是设计上和制造上专门运送学生的机动车。对已办理的校车如发现报废车、农用车、拖拉机、无牌无证车辆从事接送学生的, 坚决做到发现一辆, 查处一辆, 营造严管氛围。二是实行校车档案户籍化管理, 严格学生接送车驾驶员资格审查和管理。要对校车驾驶人员全面摸排, 凡是开车有‘污点记录’的驾驶员, 将一律取消校车驾驶员资格。”主要包括 3 年内违规积分满 12 分的; 3 年内有造成死亡或造成重伤负主责的; 1 年内有超速、超载、酒后、闯红灯记录的。三是由各管片大队组织民警各中小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全面了解各学校及周边的道路交通状况、交通流量及道路交通设施的安装情况, 认真排查安全隐患, 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治理, 进一步更新、健全、完善学校门前及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和人行横道线, 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四、加强校车整治,强化周边管理一是多次开展校车整治统一行动, 各巡防大队会同基层中队检查校车及幼儿接送车, 检查是否有超员现象。二是在7点—7 点半、11 点— 11 点半、下午 3点—— 4 点这一重点时段在中小学附近对校园周边威胁学生出行安全的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放、以及学校门口道路违法占道摆摊设点等问题进行治理。并对校园周边的非法营运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进行“围剿”,对违法占道摆摊点进行取缔,劝导违法占道车辆驶离学校周边道路, 从而形成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交警支队车辆科二O一O 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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