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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监理工作制度(定稿)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保的各项规定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第四章环保组织机构的职责和责任人职责(一)监理部(组) 须督促承包人建立完善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所辖段落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好施工队伍的环保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在施工中严格贯彻和执行有关环保方面的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其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和环保分管领导,并对项目环保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好环保工作,如有被上级主管部门奖励或违约处理,将直接对责任人兑现。(二) 二三南方科技园总监办环保领导小组对本工程的环保管理负责,对承包人的环保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奖惩,同时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第五章现场检查及处罚规定(一) 现场检查目的为切实加强二三南方科技园建设环境保护的现场管理,杜绝承包人在施工中“随挖随倒”、“乱排乱放”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发生,要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努力做好环保现场管理工作。(二) 现场检查机构“环保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人员具体实施环保检查、督促、处理。(三) 现场检查的依据以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发的工程建设环保法规和厅有关环保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招标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本办法为依据。(四)主要职责和内容 1.检查承包人的环保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和完善。 2.检查承包人在施工中是否按环保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 3 .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分段落实环保任务和责任,对违反环保规定操作和随意破坏自然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违约处理。 4.检查弃土场的堆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规范合理。。 5.检查各类水毁和滑坍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情况。 6 .检查施工现场内外环境,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对大气和环境的污染。 7.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乱倒废方,尽量减少污染。(五) 处罚规定承包人若不按有关环保规范和法规要求施工的,经检查核实,报请业主按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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