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夫顿堡矿业学院的矿物学教授威斯巴克发现了一种新矿石。他首先请当时著名化学家李希特对矿石作定性分析,发现其中含有银、硫和微量的汞等。后来,他又请文克勒做一次精确的定量分析,一方面证明李希特对矿物成分的分析是正确的,但另一方面又发现,把各种化验出来的已知成分按百分比加起来,始终只得到93%,还有7%的含量找不到下落。文克勒认为,既然已知成分之和只得93%,那么剩余的7%必定是由矿物中含有的某种未知元素所构成。于是,他对矿石进行分离和提纯,终于得到了新元素。剩余法可用公式表示如下:复合的被研究现象abc是其他复合情况ABC作用的结果;b是B作用的结果;C是C作用的结果;a是A作用的结果。剩余法的特点是:由余果求余因。但“余因”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它可能是某种已知的原因中的某一部分,也可能是复合原因中的未知部分。由于通常所推论的“余因”大都是未知情况,因而剩余法是一种重要的发现方法。例如,勒维叶发现海王星,居里夫人发现镭都是运用剩余法的典型范例。在探求现象间的因果联系中,穆勒“五法”起着重要作用,它们表明了各种发现是怎样受到实验或直接观察的支持,穆勒本人也称之为“实验探究的方法”中的“准则”。但需要指出的是,穆勒“五法”(特别是前两种方法)是依靠“排除法”来体现其方法的价值与功能的。因为,在寻找既定结果的原因时含有大量因素伴随着该结果同时出现。而且其中任何一个因素都可是该结果的充分或必要原因。可是,正如求同法所表明的,如果找到一个场合,某中某一因素不出现,该结果仍然出现,即可说明该因素不是该结果的必要原因,因而求同法是排除必要因素的方法。反之,如果一场合中,其中一个因素出现,该结果却未出现,便可说明谚因素不是该结果的充分原因,因而求异法是排除充分原因的方法,这样的方法,有人称之为“排除归纳法”。[编辑]参考文献1.↑何向东主编.逻辑学教程(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