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包括采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代会的有关内容由其他同志讲。4、其他职责的有关内容及其与基本职责的关系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责,是对工会运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学、客观、完整的概括,是符合工人运动和工会运动发展规律的。我们在强调突出工会维护职责的同时,决不意味着就可以忽略甚至舍弃工会的其他社会职责,恰恰相反,工会只有履行好建设职责、参与职责、和教育职责,才能从根本上体现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的要求。工会的建设职责,就是工会吸引职工群众积极参加改革、努力完成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任务的职责。经济发展了才能从根本上维护职工的利益。工会的参与职责,就是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组织职工参与本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的职能。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是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所决定的,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才能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从而达到发展企业经济、提高职工生活水平的目的。工会的教育职责,就是工会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提高劳动技能。使工会成为职工群众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职能。只有不断提高自己,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才能赢得较多的就业机会,这也是和维护职工权益相一致的。(五)保护工会干部的有关规定针对近几年来工会干部因履行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不公正待遇、甚至遭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工会法》增加了对工会干部履行职责给予法律保护的具体条款,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六)收缴工会经费的有关规定第四十三条《工会法》共五十七条,不可能逐条讲解,我们做工会工作的干部要认真进行学习。学好法是贯彻实施好《工会法》的基础,要深入企业进行宣传。用好法是贯彻实施好《工会法》的关键,要按法办事。执好法是贯彻实施好《工会法》的保障,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及劳动行政部门是《工会法》的执法主体,要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