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委员会受理该纠纷后,经数次协商调解,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最终于今年初使学校与周某某父母达成了协议:由学校和致害学生一次性共同赔偿周某某因伤产生的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合计10万元。至此,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均感到满意,周某某父亲还特意给架河乡调委会送去一面锦旗,以示感谢。20**年底我所被区委、区政府授于“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06年8月又被省厅推荐评选为优秀“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同年12月被评为淮南司法行政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示范岗”。纵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发展变化,尤其是近三年来的发展变化,使我感受颇深。一是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是搞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根本所在。没有上至省厅领导下至市、区局领导重视、支持和协调,安排国债项目资金、配备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就没有我所今天的变化;没有乡镇领导在司法所选址用地、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支持,就没有我所今天的变化。二是司法所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扎实活跃地工作,争取所在乡镇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搞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关键所在。常言道:打铁须得自身铁,有为才能有位。我所工作人员从提高自身素质入手,切实发挥好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重点解决好困绕乡镇政府的社会矛盾和关系民生的纷争,让乡政府觉得司法所的工作不可忽视,相关的工作离不开司法所,从而把司法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05年架河乡党委、政府在全区率先让司法所长列席党委会议和政府办公会议,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路漫漫其修远方,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所的规范化建设虽然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今后的发展任重道远。今后两年,我们将以省厅基层处胡来龙处长在第三期全省司法所长培训班上要求的“四个突破”(即硬件装备有所突破,所容所貌有所突破,队伍建设有所突破,职能作用发挥有所突破)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到执法为民、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