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2018年某乡镇司法所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简报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多向司法所汇报,对于了解到的黑恶组织的线索要及时报告,以防社区服刑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不脱管、漏管,不成为黑恶势力的帮凶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Р(二)在司法所组织召开全体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时,向社区服刑人员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整治涉枪涉爆涉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相关政策,学习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的犯罪表现特征,容易被黑恶势力利用的常见情形和近期有关违法犯罪的现实案例,使社区服刑人员深刻认识涉黑涉恶犯罪严重危害性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的代价和后果。同时,向社区服刑人员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告诫社区服刑人员不得参与涉黑涉恶活动,为社区服刑人员敲响警钟,提高其遵纪守法警惕性。Р二、开展“扫黑除恶”宣传。РXX镇司法所围绕“七五普法”规划,以“法律六进”为活动平台,大力宣传上级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将修订后的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法律宣传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中的重要作Р用,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Р三、强化矛盾纠纷隐患排查。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一在开展调解工作过程中,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鼓励群众发现周围有涉黑涉恶行为要及时向司法所或派出所等机构举报;二对辖区内矛盾纠纷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杜绝黑恶势力对矛盾纠纷化解的干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辖区的稳定与和谐。Р今后司法所将结合实际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服刑人员管控,做好扫黑除恶工作。Р(本文来自微传网:)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