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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乡镇司法所接受人大评议工作情况汇报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社区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居务财务公开,提高了社区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能力。Р(四)大力推行便民利民举措,持续优化法律服务Р一是成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使法律服务更贴近群众。在福屿路281号设立XX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和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组成,由律师志愿者、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提供法律服务,建成服务群众新平台。Р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在区武装部、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成立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又在区总工会、交警大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法律援助站,并在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成立首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站,进一步健全了法律援助便民网络。同时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困企业职工、失业人员以及因家庭发生突发性事件致贫等人员简化审批程序。与区检察院联合签署Р《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指派律师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暂行规定》,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使受援人利益得到及时维护。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业务量明显增加,2012年以来,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81件,其中民事案件404件,刑事案件177件。Р三是加强律师管理工作,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严格依据律师管理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律师行业审批和日常监管指导工作。2012年以来,已办理区管律师执业变更审批105件,公民代理审批45件;对区管律师事务所2012年年检准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促进规范执业;举办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业务培训班,促进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化。积极引导律师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各种方式参加志愿服务,实现公益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开展“律师志愿者进社区”活动 280余场;继续利用便民呼叫中心“12345”平台提供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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