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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某银行同业授信调查报告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2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申请人6.12%的股份,为申请人第四大股东.该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于1993年4月在××省合肥市成立,注册资本45.26亿元,法定代表人周仁强。公司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建设规划、设计、监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参与房地产投资;汽车配件,仓储。-9-5.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申请人5.44%的股份,为申请人第五大股东。该公司是民营企业,于1995年6月28日成立,在休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0.50亿元,法定代表人陈光华。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经营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园林绿化,办公用品租赁,文化艺术交流,建筑装潢材料等。二、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一)公司框架结构××银行在董事会层面上,成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在监事会层面上,成立了监事会办公室,提名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加强内部监控和企业管治。申请人能够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银行《章程》有关规定,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组织架构,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运作规范、制衡有序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组织结构框架图如下:-10-(二)2010年公司治理情况1.公司与股东关系方面:申请人股权结构较分散,无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股东,申请人前五名最大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申请人的经营活动和决策。申请人与前五名最大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上完全独立,申请人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2.董事、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方面:申请人按照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产生董事。董事会共有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申请人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部分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于报告期内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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