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誉。第十七条利用资源开展,鼓励自觉学习1、挂靠院校联合举办短期培训班,对符合条件的员工有计划的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开办公司短缺的专业班。如市政工程、造价预算、机电电气、管理与营销等专业班。2、实行与院校联合办学,开办函授教育。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优秀员工攻读,以提高学历学位、业务水平和决策能力,更好地为公司服务。3、调动自学积极性。为自学提供良好的服务措施,制定在岗自学奖励标准,增加学习的动力。第五章采取的措施方法及要求第十八条加强教育培训的领导工作。公司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要明确一名副总分管教育培训工作,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教育培训的具体工作。第十九条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培训原则进行,采取谁管人、谁培训的措施;培训效果与用人机制相结合,各业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培训计划要切实可行,实行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树立长远观念和大局观念,确保培训计划实施率达80%以上,全员培训率达30%以上。第二十条培训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选择最佳的方法来开展。采取以内训为主,外培为辅,内外结合;基地培训和现场培训结合;技能演练、技术比武与鉴定考试结合;授课、角色扮演、案例分析、案例研讨与现场观摩结合。第二十一条加强培训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开发。一是在联合办学的院校设置培训实习基地,整合培训资源,发挥专业特长,合理开发利用;二是根据公司特点,建立培训基地,选择专业或课题,组织编写适合企业特点的培训教材或讲义;三是加强企业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实行资源有偿服务。第二十二条确保培训质量效果,确保培训不走过场不图形式。要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建立表彰和通报批评制度;坚持培训考核结果与参培期间的工资、福利挂钩,确保培训质量效果。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从2013年1月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