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业考核:本项目已申报为2010年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各项操作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市卫生局颁发【“西学中”中医临床技能培训班】结业证书并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10分,由科教部组织实施。五、组织管理(一)院科教部按照合情、合理、严格、科学的原则负责制定、实施培训方案。中医临床技能培训由科教部专人专职负责课程安排、教学计划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实施方案,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日常管理。。(二)各科室应参加培训人员为2009年“西学中”班学员及相关人员。(三)院科教部总结上年“西学中”班组织管理经验及存在问题,在管理形式及内容上本着实事求是、学以致用的原则策划本班的具体考核内容,并制订《市中医院“西学中”中医临床技能培训班考核办法》。(四)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的相关规定,接受科教部的管理,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五)培训人员组织形式为班级组织形式,设置班级干部:班长1名和组长3名(按专业设置)。培训班管理人员由科教部和班干部共同负责,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六、培训时间、地点(一)科教部于2010年3月15日前完成应参加培训人员的人员确定工作。(二)科教部于2010年4月15日—10月30日实施中医临床、技能操作培训,共80学时。(三)培训时间为周六下午2:30—5:30时及晚上6:30—9:30时,五楼会议室。七、监督和考核(一)院科教部负责对本次中医技能培训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二)科教部负责对本班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妥善保存培训对象花名册、教学计划、考勤记录、考试成绩及教学资料,以备检查。(三)科教部对培训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结业,并组织其继续参加相应培训,直至考核合格。(四)中医技能培训应严格执行培训实施方案,确保培训质量。八、附则(一)本实施方案自2010年4月15日起执行。(二)本实施方案具体解释归科教部。市中医院科教部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