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在前,防范在先。在健全制度上,可从这两个方面来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建设。(1)是要根据《党章》和《准则》以及其他党纪党规,围绕学校的教学、科研,培养人才这个中心工作,抓住其中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如:基建招投标、大型设备物资采购、大额经费开支、人事调配、职务晋升、教学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领导干部子女亲友就业等。特别要重视制定出既体现学校教学、科研和培养人才要求,又体现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学校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回避、检查考核等制度。(2)是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纪检监察的法规、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条例,对监察的对象、监督的方式、监督的程序、监督的措施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职责和任务。在完善监督机制上,一方面要抓好已有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抓落实就是加强检查督促。纪检部门要进一步搞好“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检查考核”和“诫勉谈话”等监督检查的机制和方法,不断提高纠风整纪、执法办案的效率。抓落实也是抓加强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检查和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做到自省自警,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另一方面,要根据实施监督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地加以总结,研究和改进,使原有的规定得到不断充实完善,使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使监督的工作及时到位。三、改革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力“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学校党内监督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进行创新,在监督的基本方式和方法上,可以从这几个方面进行: (一)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这是党内监督的基本方式。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学校的党员包括领导干部都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并在组织生活中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听取支部同志的意见,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党的观念和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