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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新技术企业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Р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Р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Р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Р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Р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Р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Р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Р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Р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Р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Р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Р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Р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Р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Р第十一章违约责任Р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Р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Р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Р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Р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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