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份额转让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协助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等事项,但甲方处分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伙合同约定的除外。Р第五条代持期限Р本协议项下代持期限自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合伙合同之日起,至甲方的合伙份额从目标合伙实现退出之日或甲方转为显名持有人之日止。Р第六条保密条款Р甲、乙双方对其在本协议的谈判、签署、履行等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一切信息和资料以及本协议签署和本协议内容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Р第七条免责条款Р甲方同意,除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受有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甲方作为实际份额持有人而应承担的责任、风险,也不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开支、成本支出,或者要求乙方因代持Р合伙份额的行为对甲方及任何其他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Р第八条违约责任Р任何一方未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以其他适当的方式履行本协议。如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遭受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Р第九条争议解决Р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第十条生效及其他Р1、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相关补充协议。Р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第五条代持期限期满之日终止。Р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以下无正文,为签署栏)Р甲方Р张三Р签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Р身份证号:2338884Р乙方Р李四Р签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Р身份证号:2338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