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经组织认定为不胜任的,不再继续聘任或降免职。Р领导人员在公司民主测评中连续三年排名靠后,经组织认定为不胜任的,要降、免职。Р第二十二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其当年薪酬分配系数的依据。Р第五章组织领导Р第二十三条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工作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党群工作与企业文化部(纪检监察部)、综合管理部协助。Р第二十四条公司考核组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邀请党群工作与企业文化部(纪检监察部)、综合管理部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参加。Р第六章考核纪律Р第二十五条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公司考核组要对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并严格保守考核秘密。Р第二十六条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考核组成员与考核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Р第二十七条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Р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Р二、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Р三、不准泄露考核秘密;Р四、不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或情况;Р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Р六、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Р七、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打击报复;Р八、不准有违反“八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行为。Р第二十八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Р第七章附则Р第二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Р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Р附件:1.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综合测评指标评价要点和标准Р2.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权重Р3.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综合测评指标评价要点和标准Р4.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权重Р5.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综合考核评价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