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要联系本 地本单位的历史基础,联系干部的现实努力程度,对不同的 基础条件采用不同的评判标准,从而提高考核的准确度,防 РР止挫伤在艰苦环境下工作的干部积极性。三是个人贡献与集 体成果相结合。要注意区分领导班子集体成绩和个人成绩, 既不能把集体的成绩认定在某一个领导干部的头上,也不能 平均分摊到领导班子每个人身上。要根据不同职位、不同分 工和所起的作用实事求是地分解,使实绩认定更加科学。Р3、完善约束机制。要根据交流干部工作的新特点,建Р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异地任职干部管理。对各项 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对不执行制度 且教育不改者要严肃处理,同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或群众代 表当廉政监督员,加强与廉政监督员联系,召开定期座谈会, 对于那些交流后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干部,依照程序,予以 罢免。二是加强监督网络建设。要建立交流干部生活地与工 作地公、检、法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交 流干部生活与社交圈的廉政情况,既要监督干部八小时内工 作情况,也要监督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情况。Р4、完善干部交流制度。要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制度,对 交流的目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纪律等做出明确规 定,克服随意性。各级党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健 全完善干部交流工作的配套措施,为干部交流工作提供政策 依据,同时也使交流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如每年都要组织 1-2次干部交流工作,形成制度化,建立干部能上能下' 能 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干部交流试用期制度和跟踪培 РР养制度,在经费和职数等问题上,要区别情况,尽量倾斜照 顾欠发达地区。Р干部交流工作既是一个老话题,也是摆在各级税务局党 组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俗话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 有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制度,使之常态化,才能有效地稳定 队伍,凝聚人心,增强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税务 征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