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等。Р4.3.7.5防制服务实现计算机管理。Р4.3.7.6定期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情况及防制效果进行监测与评估。通过现场药效试验掌握所使用的杀虫剂的杀灭效果与性能。具有系统开展服务场所杀虫剂抗性监测的能力,掌握不同服务场所的抗性水平。Р4.3.7.7服务过程中注意采用防制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药械,提高防制科学水平和防制效果,减少对环境与人体的危害。Р4.3.7.8建立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使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与服务质量标准,能通过自身检查、督导等处理措施予以落实。Р4.3.7.9对客户投诉能认真听取、记录,在24小时内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予以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在48小时内,对核实调查的问题予以圆满解决。Р4.3.7.10能通过自查、抽查、客户评价等方式发现防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收集的有关意见、建议与投诉进行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改进方案和措施;从而使服务质量能得到不断改进与提高。Р4.3.7.11设有固定的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电话记录详尽、完整并有处理结果。Р4.3.7.12 防制服务三个月以上,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合同中应注明防制虫种、防制区域、防制方法(包括用药)、防制标准、防制预期效果以及服务费用的计算依据等。Р4.3.7.13防制服务应以质量和信誉赢得客户,不得以欺诈、威吓、假借政府部门名义、压低价格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客户。有关宣传应客观、真实。对外宣传和广告内容应经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Р4.3.7.14所有被服务单位和场所的鼠及害虫密度等指标达到国家及北京市规定的标准。Р4.3.7.15客户对防制效果和服务质量的满意率能达到95%以上。Р5.等级评定办法Р 等级划分的各项条件按权重原则换成百分制。凡按相应级别条件考核,分数达到80分以上者可评定为相应的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