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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斯图尔德“跨文化整合”理论的再认识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俗”,这也就是斯图尔德所说的国家层面上的“跨文化整合”。关于国家层面上的制度化设置原则,《王制》篇作了如下十四个字的归纳:“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按照先秦时代的文字结构惯例来看,这十四个字中使用了两个具有强制意味的字,即Р“教”和“政”,这两个字在结构上都从“支”,也就是后世所称的反文。查《说文解字》所得“支,小击也”,所谓“小击”就是强制性地使之就范。在这里,《王制》篇的作者明确承认多民族国家要“修教”、“齐政”是不可避免的事实,而且必须具有强制性。但强调的要点不在于强制性本身,而在于这种强制性必须有节制、有分寸。这个分寸就是不允许轻易改变各民族已有的制度性的设置,也不允许轻易改变他们的生存范式。否则的话,就会“过犹不及”。如果换用斯图尔德的“文化层次”观来说,那就是在国家整合层次上,没有参与共享的文化内容是不允许轻易改动的,轻易改动就会有损于多民族国家的和谐,也会有损于跨文化的制度性共享。Р 《王制》篇对“国家整合”模式的建构意在强化外部表象的趋同和共享,并没有把此类可以共享的“文化内容”绝对化,因而在表述中,对“政”与“教”的实施目标分别表述为“齐”与“修”。从字义的角度来说,“齐”只是表面的平齐,而“修”则是对外部纹饰的表述,即对并存民族文化的核心也就是“俗”与“宜”绝对不追求统一,也不追求递变速度的相等。这与斯图尔德等人将现代国家的“文化整合”视为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而且是不可更改的必然,显然有着实质性的差异。Р 在斯图尔德看来,作为“亚文化”而存在的那些传统,在现代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或者说是等着被“涵化”。而《王制》篇的作者只是将这样的整合作为一个各民族共同的事业去对待,因而该篇的结语是“然后兴学”。“兴学”两个字的含义在于强调这是共同的事业,而且是相互影响的过程。在《王制》篇中对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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