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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所有者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及对策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避免其非法交易行为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其次,从海外成熟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看,证券交易所所提供的集中交易服务一般都有竞价和非竞价交易两种方式,而我国只规定了“集中竞价”这一种方式。在一些国家,证券交易所还提供集中交易以外的其他交易服务,从而在交易所内形成了多层次的交易市场,以适应不同交易主体、不同交易品种对于流动性的多样化需求。深沪证券交易所先后实施的大宗交易制度和协议收购都是对《证券法》现行规定的突破。最后,完善证券市场必须增加交易产品,不断地根据市场的需要,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一方面满足投资者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 Р 5.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监管。要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达到真实、充分、及时的要求,就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信息披露规范化体系。证券市场应倡导上市公司建立公平对待各类股东的公司治理文化,并督促上市公司尽快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防范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范围不仅包括上市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季报以及重大事件还应扩大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最终实际控制人,以及机构投资者交易信息披露。明确上市公司、收购人在定期报告或收购报告书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所有关联公司的关联关系和资信状况作出详尽披露。披露不仅注重真实性,还要注重披露效率。如果本期没有发生相关事项也要给予说明而对于一些无关于投资者利益的信息可以略披露或不披露。 РР Р 参考文献 Р [1]谢朝斌,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股东权益保护,财经理论与实践,2003(3)。 Р [2]姜卉,吴子瑛,对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缺失的思考,经济师,2005(4)。 Р [3]未修峰,高飞,证券市场中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研究,法制与社会,2009(3)。 Р [4]陈萍,制度视角下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经营与管理,2010(4)。 ???26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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