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Р 2、进程报告Р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Р 重、特大中毒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Р 3、结案报告Р 中毒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Р三、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Р 获得中毒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立即向主管部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报告;并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卫生局指定的专业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职业中毒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县卫生局。Р 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Р 事件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接到中毒事件报告后,属重、特大中毒事件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属较大中毒事件,应于6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Р 县卫生局接到中毒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的中毒事件,应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Р4.3 预警评估Р4.3.1、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