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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土场管理办法(精简篇)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弃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呈直线或弧形,弃土边坡采用自然放坡。Р十二、必须按顺序弃土,在同一地点进行卸土及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Р十三、卸土时汽车应垂直于弃土线,严禁高速倒车以免发生安全事故。Р十四、推土时,在弃土场地边缘严禁沿平行弃土坡顶线方向推土。Р十五、弃土场作业区内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导致驾驶员视距小于30米或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弃土作业。Р十六、汽车进入弃土场内应限速行驶,距弃土工作面50~200m时速度低于16km/h,50m范围内低于8km/h。弃土作业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Р十七、弃土作业区配备质量合格、适合相应载重汽车突发事故救援使用的钢丝绳、大卸扣等应急工具。Р十八、弃土场运转过程中,弃土场关键点应有警示标志、安全保障等措施。Р十九、在弃土过程中,严格按照摊铺、碾压程序施工,严禁未经碾压直接摊铺新土层。土层摊铺过程中,依照施工进展形成内高外低的坡势,在汇流沟渠上设置一定数量的集流槽,将水流中的泥土进行沉淀。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当地汛情,提前做好排水沟与集流槽的清淤工作,完善排水沟等设施。Р二十、及时清理施工机械、设备的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以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池塘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倾泻于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上,以防污染水源和土壤。Р二十一、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木,枯草、各种包装袋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Р二十二、在施工时对附近不应拆除的建筑物、树木以及管线、水电等设施应予以保护。Р二十三、认真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素质;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工地悬挂醒目安全警示牌,提高安全意识。Р二十四、弃土场填满,经相关部门验收后,要将设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及时清除。Р二十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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