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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中银行的法律风险防控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人资格,领取营业执照;(2)是否具备开发资格,即要有开发房屋相应的资本证书、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3)是否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即要有物业销售权的批准书、预售商品房的批准书。其次,要对抵押标的物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是审查抵押标的物是否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 Р 2.贷后管理。在贷后管理方面,银行对买方和开发商都要时刻保持关注。(1)要及时与开发商沟通以便了解工程进度,主要目的是在条件成就第一时间办理抵押登记,落实银行的抵押权:(2)为了能在出现风险前银行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银行应当对开发商财务状况进行阶段性评估;(3)银行在开发商交付房屋后,应当及时通知买方配合银行办理房正式屋抵押登记:(4)若因买受人不配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而造成损失,银行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РР (三)研究其他防范措施 Р 可以在房产抵押过程中让保险和担保介入商品房贷款法律关系,这种由第四方来承担一部分风险的方式,避免了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三方的内部博弈与紧张关系,同时大大降低风险。例如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作用,开发住房信用保险产品或者有商业担保公司承接预告抵押登记期间或者借款合同提供连带保证保证责任的担保业务,减少银行部分风险。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债务时,由保险人或者担保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Р 三、结语 Р 抵押预购房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如今融资购房的最佳选择。因此银行对抵押预购房产的法律风险应做好防范措施。在抵押预购房产过程中,银行债权是依靠抵押权的保障来实现的。可是我国至今仍没有相关法律对抵押权的流通作出明确规定,无法做到有法可依则银行面对的法律风险就无法有效规避。因此,给予抵押权足够的保护,完善房产抵押贷款的法律环境,对于维护房产交易秩序和保护银行债权都是非常必要的。 Р2/view-148225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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