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相应处罚,以此保证我国电子商务金融化发展的稳定和健康性。 Р 2.切实强化对电子商务金融化的有效监管 Р 为了切实保证我国社会投资者的主体利益,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对电子商务金融化的有效监管。首先,可以积极从政策和制度层面上给予完善,切实做到电子商务金融化发展的有法可依,在电子商务和金融行业的制度规范中进一步细化电子商务金融化的制度内容,有效弥补我国在电子商务金融化方面的法律空白,有效推动我国电子商务金融化法律政策的实践创新。其次,对于现有的政策内容与行业发展出现矛盾的地方也要进一步给予修订和完善,以此避免电子商务金融企业钻法律的空子。除此之外,我国也要进一步强化对其的有效监管,有效创新传统的金融监管方式,充分根据互联网金融的特点,采取多元化的金融監管手段。 РР 3.培养专业化的电子商务金融人才 Р 从当前电子商务企业的角度来分析,为了更好地推动电子商务金融化的发展也要积极提升现有的人才队伍,引进和培养专业化的电子商务金融人才。首先,明确人才的需求标准,其不仅仅要具备一定的电子商务管理的经验和技术技能,同时也要具备金融领域的专业理论,为电子商务金融化的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其次,对于现有的企业人员来说,面对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企业业务内容的调整,员工也要积极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以此适应电子商务金融化的发展环境。 Р 五、结束语 Р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金融化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全新的发展趋势,其充分实现了电子商务产业与金融行业的整合,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提升都具有很大的帮助。 Р Р 参考文献: Р [1]林一雄.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时代的发展[J].时代金融,2016,08:40-41. Р [2]李学海,唐靖楠.互联网金融对电子商务的支持与发展[J].北方经贸,2017,06:66+68. РР3/view-148938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