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精简篇)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不全等问题,存在着证书发放不到位、承包权利不落实、基本农田地块不明,标识不清,保护责任不落实等现象,影响了农民土地承包权利的进一步落实和维护。(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监管机制不建全。乡镇机构改革后,我市许多乡镇没有专人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业和土管部门没有建立沟通协调,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丢失严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流转管理无人监管,承包经营权变更、解除和注销无人受理,承包经营纠纷、流转纠纷时有发生,农村弃耕、撂荒现象无人问津,耕地保护责任无法落实,严重影响粮食生产安全。三、相关建议(一)请求省级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如:国家扩大内需重点建设等)用地给予优先审批。(二)缩小征地范围,只把军事、教育、公共医疗设施和其他关乎民生的公益事业用地,采用国家征用手段,经营性用地或政府投资的其他用地,都应从市场取得。(三)加大耕地占补平衡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土地占补平衡项目资金的投入,实行占一垦一,大力开垦新的、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耕地的动态平衡。(四)建立、完善乡镇农经机构,落实必要办公经费。针对现有乡镇农经机构不健全、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的现状,建议按照市编办(86)3号文件所下编制,重新建立完善乡镇经管站,按照乡镇大小配置专业经管站人员3-5人,将经管站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专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流转管理,成立流转服务中心,及时提供土地流转的信息,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保证土地不抛荒、不撂荒。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实现耕地最大效益。(五)按照今年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尽快在我市开展登记试点工作,把农民承包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对农用地等级进行标注,建立健全登记制度,对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确保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