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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4501KB

文档介绍
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Р5、家庭成员(户口本成员)的授权委托书;Р6、被拆迁人在搬迁前结清水、电、有线电视、天然气、固定电话、房租等各项费用的凭据以及与拆迁有关的证件、批件和相关资料。Р九、征收补助及奖励Р(一)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安置的:Р1、临时安置过渡安置期限Р(1)临时过渡安置期限暂定为36个月Р(2)过渡安置期自搬迁 (交钥匙和产权证、土地证等)之日起至征收人通知产权调换房交付之日止。РРР2、临时安置过渡期内安置费补助标准Р(1)住宅按被征收房屋原有合法建筑面积进行补偿,60㎡以下(含60㎡)的住房每月享受过渡安置费700元,住房面积在60m2以上的每超过1m2增加8元过渡安置费,临时过渡安置费按每6个月支付一次至产权调换房交房之日止;Р(2)产权门面按实际月租金或者周边的市场月租金平均价格为标准,以实际的过渡期限支付过渡安置费至产权调换门面交付之日止(每6个月支付一次)。Р(3)对超过约定过渡期限12个月以内的,增付50%的过渡安置费,超过约定过渡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增付100%的过渡安置费至新建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止。产权调换房交付后,由征收人按约定过渡安置期的补助标准增付2个月的过渡安置费作为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房屋装修期的补助。Р(二)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Р鉴于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搬迁后,需要时间寻找合适的房源,为此,凡在规定的征收实施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住宅和经营性用房每户给予寻找房源补助3000元,产权门面每户给予寻找房源补助5000元。Р(三)搬家费用补助标准Р被征收的住宅原有合法建筑面积在60m2以内的(含60m2),住宅搬家费按800元/户·次计算,超过60m2的每超过1m2增加6元搬家费。产权门面和经营性用房搬家费由房屋征收部门按1200元/户补偿给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只能享受一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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