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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金约束的多报童模型研究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zip  |  页数:25 |  大小:557KB

文档介绍
格报童模型中,供应商既不需要实现收入百分比也不需要每单位销售商品的固定货款就可以实现收益共享。戴纳和斯皮尔(2001)在他们的完全竞争模型中也是如此。然而,存在一个无法协调的双边垄断问题,零售商在基于每单位销售货款的收益共享下设置库存水平和零售价格。在这种情况下,玛菲尔与帕克,伯恩斯坦与Federgruen表明仅在供应商不赚取利润时回购契约协调固定价格的报童模型。这个问题在公式(6)、(7)中有明显的体现:不同于收益共享契约,回购契约的协调回购参数取决于商品零售价格。Р如果供应商能够调整零售商要求的任何回购价格批发价格,回购契约将可以协调固定价格的报童模型。具体的来说,根据定理2,如果供应商的回购比率为,批发价格为,协调将会被实现。回购价格和批发价格在零售商价格中被线性调整。这正是伯恩斯坦和费德古恩研究的结果,被称为价格折扣契约。因此,他们的契约体现了最强的收益共享,即任何收益共享契约中存在唯一的,能够为公司产生相同收益,且无论需求是否实现的价格折扣契约。同样的,这两种方法在报童模型中的运行成本是昂贵的:在价格折扣契约中零售商必须报告其零售价和商品的库存剩余,并于零售商的订货量相结合,计算零售商的销售率,销售收益率和残值收益。因此,收集到的信息用来实现价格折扣契约并得到收益共享的结果。然而,因为零售商在销售季节结束时有和销售季节开始时同样的商品数量,所以目前尚不能解释清楚价格折扣契约中产生的租金收益。Р虽然收益共享、回购、价格折扣契约是联系在一起的,但这些相同点在所有的供应链契约中不是可行的。考虑蔡和洛夫乔伊(1999)的有一个固定的零售价格的QF契约,在销售季节的开始零售商以每单位的价格采购q单位的商品,在销售季节结束时可能会全额退款返还给供应商单位的商品,。未返回的商品可以以每单位v的价格得到再利用收益。零售商的收益期望Р Р=+Р在固定的零售价格下,主要的协调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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