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信息表Р Р单位:(盖章) 填写日期:2014年10月15日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名称城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绿地建设审批(验收) Р法律依据国务院第100号令《城市绿化条例》、省政府第75号令《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建设部第112号令《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十堰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十政发【2000】9号文件) Р行政审批申请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Р行政审批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办结Р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开发区建设局Р行政审批决定机关开发区建设局Р审批承诺时限 14个工作日Р审批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Р是否收费收费Р收费标准及依据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绿地率达到30%,其工业园项目不低于15%, 差额面积按400元∕平米收费,经济适用房及单体建筑减半收费。(鄂价费【2001】329号) Р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红章);?2、申请单位工程项目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红章);?3、规划红线图(或规划方案审批)一份?4、工程项目绿化规划设计图一份(有绿化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所设计,与项目实际绿化相符);?5、绿线审批申请表一式三份。Р办理流程图附流程图Р相关表格附表格Р办理部门区建设局窗口Р咨询电话 8319852 8319935 Р办理类型承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