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归集表 13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代个人申请) 申请时间:年月日申请人填写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个人客户号提取原因□(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助;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7)离休、退休;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9)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 50周岁、女性已满 45周岁,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 13)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 是否注销帐户是() 否() 申请提取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收款帐户信息提取方式转帐收款帐户户名开户银行收款帐号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单位审查核实意见单位名称单位缴存登记号汇缴银行职工身份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实情况提取原因核实情况单位意见兹证明该职工为我单位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因属实。审核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填表说明: 1、“提取申请人填写”栏应由提取职工本人填写,若提取原因为第“ 11”类,则“提取申请人填写”栏由代理人填写。 2、申请注销帐户的,“申请提取金额”栏不填写。 3、本表填写一式两份。制表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