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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国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图册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x  |  页数:104 |  大小:23453KB

文档介绍
;相关各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验收,经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4、水暖、消防、通风与空调、强电、弱电等工程施工完毕,应按规定进行功能性试验,并填写有关记录。5、电气产品凡列入3C认证目录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认证产品;产品未列入认证目录的,应按规定程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6、通风与空调、综合布线等工程在系统调试合格后,检测机构申报设备安装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第六章施工技术资料1、按照相关要求,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2、施工技术资料应与现场进度同步,内容应真实、完整,严禁涂改,伪造。3、施工技术资料签字、盖章应符合要求,手续齐全。4、应明确分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程序。?78第七章样板引路1、各楼栋进入主体施工时,要求选择一层作为质量样板层施工。2、样板引路内容包括钢筋、模板、混凝土、砌体、抹灰等各分部工程,各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3、通过样板引路,后续工作必须按照样板层的标准组织施工,促进项目整体工程质量水平。第八章质量验收1、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经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需向监理单位报验的工序,未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检验批、分项工程由片区质量负责人、栋号长会同监理进行验收。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的验收。4、单位工程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5、工程出现质量缺陷,应根据实体情况及检测结果,及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或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按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9第二部分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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