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实施要求: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非上市大中型企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是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颁布《基本规范》之后,财政部又颁布了三个指引性文件: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鉴证指引18个指引1个指引1个指引制定/发布部门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财政部会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目的为管理层建立内部控制提供具体指引为企业进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提供具体指引为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提供具体指引自财政部等五部委于2008年6月联合颁布《基本规范》以来,相关部门积极完善相关的具体指引文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基本规范》定义的内部控制五要素考虑对中国企业有针对性的要求,并与COSO框架下的控制要素大体一致。内部控制五要素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责任体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环境涵盖企业文化和治理、权责分配、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实施时需考虑事项风险评估采用全面系统的方法对内外部的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和排序,确定应对措施并就风险变化调整应对策略。信息技术运用信息技术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反舞弊机制建立反舞弊机制、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