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因而它主要由结构局部的共振特性有关,同时还与局部的加工特点和应力集中特性有关;而静态疲劳一般只考虑后一种因素。1.5.3两种疲劳的S-N曲线一般也不相同,静态疲劳SN曲线要求在非共振状态进行试验,而振动疲劳按定义应当跟踪共振频率进行试验。1.5.4更重要的是:两者在应用中的抗疲劳设计和维修方法不相同,避免振动疲劳主要是避免共振和消除应力集中,静态疲劳只着重于后者。1.5.5即使是同一结构在两种疲劳载荷下同一部分的表面应力测量结果相同,但由于两种载荷引起该部分的三维应力分布一般不会相同;振动疲劳与所处共振模态在该部位的三维应变分布有关,静态疲劳在该部位产生的是静弹性引起的三维应力分布,所以两者的疲劳寿命一般并不会相同。1.5.6两者的裂纹扩展特性也不会相同,振动疲劳的裂纹扩展特性应当按照趋向共振和离开共振两种情况来分析。1.5.7根据振动疲劳的定义和特点可知除了由飞一续一飞等极低频大载荷产生的飞机机翼、机身整体构件裂纹问题外,其它大部分飞机拘件、蒙皮、桁、肋的局部裂纹,大多是经受一定振动力产生共振导致的振动疲劳向题,舰船及民用机械的大部分疲劳问题也都属于振动疲劳问题。所以建立和普及振动疲劳技术以代替以往只用静态疲劳方法处理这些问题有非常重要的实用意义和经济价值,这也是振动工作者当前面临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1.6有关飞机设计规范中关于振动疲劳的规定尽管国内外对振动疲劳问题在理论上还没有正确的认识,但在实践上却很重视这个问题,各国军机规范对此均有规定。1.6.1国军标GJB67.8-85“军用飞机的强度和刚度规范.振动”其中之2.2.1条结构振动,在飞机使用寿命期内或可更换部件的规定使用期内,飞机结构不应产生过度振动或振动疲劳破坏。1.6.2MIL-A-87221飞机结构通用规范其中之3.6.1条结构振动,3.6.3条系统振动,都规定其结构部件不应产生过度振动或疲劳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