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照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税。Р分类税制有什么弊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有什么好处?? 在现行分类税制下,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按 3500 元的费用扣除后按 3%—45%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 4000 元的,减除 800 元费用,超过4000 元的,减除 20%的费用,然后按 20%比例税率征税,超过一定数额后实行加成征收,最高税率相当于 40%。Р此次个税法修改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一个纳税人如果既有工资薪金所得又有劳务报酬所得,年终要将两项所得合并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表。分类税制最大的弊端是“认钱不认人”,由于无法将不同来源的所得按照纳税人个人归集纳税,会导致所得相同的人由于所得性质不同税负不同,不利于税负的公平分配。? 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下,纳入综合范围的不同所得项目将合并计算纳税,税负的分配将更为公平。Р11类所得 9类所得Р提高扣除标准? 扩大扣除范围计算综合所得时,扣除分为四类:基本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a)基本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也就是一年6万元? b)专项扣除: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险一金? c)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d)其他扣除:补充商业险,企业年金Р新税法计划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Р 但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非居民个人)但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