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点Р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Р学前教育以政府办园为Р骨干,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Р各级政府要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定政策,采取Р措施,使我国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取得历史Р性的进步。这时期的学前教育,突出了要保障每一个儿童享有机会均等的公平Р的受教育权利Р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Р实施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活动Р将学前教育从基础教育中分离出来,独立纳入了现代国民教育体系Р以县为单位编制Р3Р年行动计划,Р3Р年内要有效缓解РР入园难РР问题Р《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Р2001Р年Р《中国儿童发展纲要(Р2001-2010Р年)》Р2001Р年Р《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Р2004Р年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Р2010Р年Р“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Р2010Р年Р(国Р10Р条)”Р《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规划》Р2012Р年Р省级政府制定本区域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完善发展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学前教Р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学前教育的经费保障制度。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Р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扶持和资助企事业单位办园、街道办园和农村集体办园Р《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Р2012Р年Р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Р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Р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РР6Р、模式多Р?Р按照年龄阶段分类,广义学前教育大致可以分为Р0-3Р岁与Р3-6Р岁。(还Р有一种狭义说法是指学前教育只涉及Р3-6Р岁,Р0-3Р岁应以家庭教育为主)Р目前市场主流模式,Р0-3Р岁以各类亲子园模式为主,Р3-6Р岁以幼儿园为Р主,市场模式繁多,呈现百家齐放的竞争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