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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pt  |  页数:104 |  大小:1485KB

文档介绍
年1月3日获得省法制办备案(QSF-2018-370001)。*谢谢您的观看2019-7-20四、新评标办法增加及修改内容:(一)增加内容:1.BIM应用技术的评审内容和标准;2.企业诚信评价应用于招投标活动;3.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工程成本的确定办法及工程成本参考计算表;4.暂估价占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比例规定。*谢谢您的观看2019-7-20(二)修改内容:1.评标办法的选择方式;2.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3.招标文件应明确的内容;4.招标控制价公布的时间;5.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编制要求;6.评标委员会组成;7.否则投标情形;8.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包括商务标中评标基准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主要材料价格等的计算。9.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商务标计算。*谢谢您的观看2019-7-20五、总体内容《评标办法》与旧版《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琼建招【2014】116号)对比,章节、条文数量未变化,共5章,45条。第一章为总则,共10条,规定了《评标办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采用的评标办法以及招标投标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二至四章共31条,根据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程序和步骤,规定了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各阶段的行为规则;第五章为附则,4条,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制度以及生效日期。*谢谢您的观看2019-7-20第一章总则1、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时,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本条规定了适用范围。“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是指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包括: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谢谢您的观看201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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