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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53 |  大小:513KB

文档介绍
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规费的;РР(四)招标文件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投标人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Р(五)投标报价中暂列金额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Р(六)投标报价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Р(七)投标报价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Р(八)投标报价中计日工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Р(九)当招标文件中确定招标人有专业工程单独发包,要求投标人提供协调服务或(和)招标人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工程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保管等相关服务时,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的;或当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的;Р(十)未响应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其他实质性要求的。Р第二十条 算术修正Р评标委员会对清标中发现投标报价存在算术性错误的,应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РР (一)当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或计算基础金额与费率)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合价及总价;Р(二)当各单项金额相加与其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各单项金额为准修正相应合计金额及总价。Р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或修正后价格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Р第五章 详细评审Р第二十一条 详细评审的内容(详附件4)和顺序如下:Р(一)单价遗漏评审Р(二)综合单价评审Р(三)不平衡报价评审Р(四)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取基础报价评审Р详细评审中上一顺序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内容的评审。Р第二十二条 单价遗漏评审Р(一)单价遗漏项目的确定Р单价遗漏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遗漏。Р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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