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资产的税务处理,参照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利润表.docx企业所得税VS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财税[2000]91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财税[2008]1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62号: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具体税收文件——个体工商户及合伙企业国税发[2000]1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通知(国发〔2015〕57号取消“对律师事务所征收方式的核准”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具体税收文件——律师行业核定征收作为查帐征收方式的必要补充,适用于下列情况: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未设置账簿的?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部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帐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昭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核定征收VS查账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