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流程-课件●林业行政案件●林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林业行政处罚的程序一、林业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森林法》和其他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尚未构成犯罪而应当受到林业行政执法机关予以查处的行政违法事实。二、林业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有林业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依法作出的具有行政法律制裁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林业行政处罚的原则处罚法定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力的原则;处罚准确及时的原则;处罚救济的原则。林业行政处罚的种类10.责令限期恢复原状9.限期更新造林8.责令补种树木7.吊销许可证6.暂扣许可证5.责令停产停业4.责令赔偿损失3.没收2.罚款1.警告种类四、林业行政处罚程序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一)受理《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凡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填写《林业行政受案登记表》,报行政负责人审批。对认为需要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对认为不需要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不予立案。”受理是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的开始,是起动整个行政处罚程序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