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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的赔偿责任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ppt  |  页数:22 |  大小:2028KB

文档介绍
为“就是开了一个过分的玩笑”,并让她放弃“处理惩戒施暴的孩子、让施暴者的家长道歉”等四点诉求。针对这一事件,您怎么看?一、什么是校园欺凌?2016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区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2017年11月22日,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校园欺凌的概念界定:一名或者多名未成年学生在校园及其辐射区域内,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对其他未成年学生实施身体上、精神上、物质上的欺压、侮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身体伤害及精神痛苦的行为。校园欺凌的五项核心要素:发生范围:学校管控范围内;主体:学生之间;主观状态:蓄意或者故意施加伤害;行为特点:持续、反复性伤害;行为后果:财产损失、身体伤害及精神痛苦。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区别实施者不同受害人不同发生频率不同隐蔽性不同实施方式不同造成创伤不同发生区域不同校园欺凌的类型、特征和发生原因类型肢体欺凌言语欺凌关系欺凌性欺凌网络欺凌特征形式多样性长期反复性势力不均衡性时空特殊性发生原因个体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二、校园欺凌案件的法律责任《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侵权责任法》刑事责任侵权赔偿责任行政责任GOGOGO(一)刑事责任可能涉及的罪名: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强奸罪、猥亵罪等罪名法律规定:《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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