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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担保常见法律问题讲座

上传者:蓝天 |  格式:ppt  |  页数:36 |  大小:367KB

文档介绍
科技、文化、卫生※以公益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法人:公益性非营利性营利性※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分行、分店、代表处※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企业财务部、人事部,国债服务部法条导读:《担保法》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担保法》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担保法解释》第十六条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担保法》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二、保证的方式一般保证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只能在起诉、执行债务人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最高额保证债权人可以单独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或者同时要求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与债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或交易订立的保证合同。二、抵押权的类型。三、保证期间、保证期间的涵义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如超过这个期限,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约定法定(个月、起算:主债务期限届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约定法定(个月、起算:主债务期限届满)。案例解析: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万成公司由蔡县鞋厂担保,于年月向银行借款万元。借款合同载明借款期限为一年;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蔡县鞋厂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后万成公司未能按期还款。年月,银行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万成公司在该通知书上盖章确认,并随后出具《还款计划》一份。但银行未向蔡县鞋厂主张过权利。法院判决:万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蔡县鞋厂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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