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总额);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一)通报批评由安全部门决定并实施;(二)扣减奖金由安全部门做出处罚决定,提交同级人事部门执行;(三)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主要是针对大型工程建设现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第十条员工违章应按油田公司员工违纪有关规定处理并扣减奖金,扣减奖金由各级安全部门做出处罚决定提交同级人事部门执行。第三章违章处罚种类*第十一条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安全违章行为,按以下程序执行:(一)立即纠正并按需要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理措施,现场处理措施包括责令立即停止施工、责令立即改正、责令限期改正;(二)调查了解,告知违章生产单位或个人其违章事实、理由、依据,听取正当理由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三)填写《辽河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记录单》(见附件1),并要求违章生产单位负责人或违章员工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记录现场相关人员留查;(四)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填制的违章记录单报送同级安全部门。第四章违章处罚程序*第十二条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部门应及时汇总审查违章记录单并分类处理:(一)对生产单位通报批评的,经本级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予以通报批评;(二)扣减生产单位奖金总额或员工奖金的,由安全部门填制《辽河油田公司生产安全违章处罚通知单》(见附件2)送达违章生产单位或违章员工,并同步提交同级人事部门执行。(三)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停止建设的,应经安全环保处审核后报油田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第四章违章处罚程序*第十三条生产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通报批评:(一)未及时整改隐患问题且无监控措施的;(二)未对生产场所进行巡检或监控的;(三)未按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或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的;(四)其他违反油田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应进行通报批评的。第五章违章处罚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