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今天我们学习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第四节国家监察机关201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教学目标1、知道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产生、构成;2、知道监察委员会行使职权的特点;3、理解国家监察机关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机关的关系。4、知道监察机关的职责。5、了解国家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意义。教学重点:监察机关的性质、职责;教学难点: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1、什么是国家监察机关?2、国家监察机关是如何产生的?3、国家监察机关是如何行使权力的?4、监察机关的职责有哪些?5、监察机关与有关机关的关系如何?要求: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课本P88-91内容,思考下列问题,并在课本上做标记。时间:5分钟自主学习运用你的经验2018年1月,某市城管局领导姚某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私营企业主邀请,在某公司内部食堂聚餐,所用烟酒和菜肴均由该企业提供。该市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给予姚某撤职处分。(1)监察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2)它有哪些职权?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监督职责调查职责处置职责一、行使监察权的机关《监察法》表决通过确立国家监察委是最高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什么是国家监察机关?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领导国家监察机关是如何行使权力的?(1)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国家是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2)依照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